当前位置: 首页 >> 正文

2017年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调剂办法

[发表时间]:2017-03-21 [浏览次数]:

1.要求调剂考生外语语种为“英语”且初试总分达到345分(含)以上,满分为100分的单科(科目一、二)分数达到53分(含)以上,满分为150分的单科(科目三、四)达80分(含)以上。

2.第二外语仅限日语和法语。

3.调剂生源复试分数计算办法:满分100分。

(1)初试成绩占80%;

(2)考生本科学校加分:

本科学校为985、211高校加4分;

本科学校为普通二本院校加2分;

其他院校不加分。

(3)考生本科为英语专业的加6分。

其他专业不计分。

(4)通过英语专业四级(TEM4)的加5分:

(5)发表相关学术成果加2分;

在此之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学术刊物上,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相关学术成果的加2分。

(6)在此之前获得过各种国家级奖励,或其他方面特别优秀者(此项须考生提交证明材料,本学院负责审核确认),加3分。

(7)以上各项加分须考生提交真实信息,一经发现作假,一票否决,已获得复试资格的,取消复试资格,并不得获取后续复试资格;已拟录取的,取消拟录取资格,并终身不被本学院录取。

澳门尼斯人官方网站威尼斯人官网

2017年3月18日